对商标局驳回注册商标转让申请不服的复审


  法律依据:《细则》第二十三条

  申请人资格:必须是注册商标转让的受让方。

  申请时限:(申请时限及延期请求同驳回复审)

  申请书件:

  1、《驳回转让复审申请书》一份,载明理由;

  2、《转让注册商标申请书》原件;

  3、《商标转让驳回通知书》原件及商标局寄送的信封;

  4、转让的商标注册证;

  5、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评审规费:(同驳回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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