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标志是指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或者国际性的文件、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徽记和吉祥物等标志。申请特殊标志登记,除申请书外还需提交下列文件: 一、国务院批准举办该社会活动的文件或批示; 二、准许他人使用该特殊标志的条件及管理办法; 三、其他文件。
< 返回主页>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