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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据《惠州市依法治市工作方案》,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范围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执法主要依据是:
(一)、法律。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合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 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 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担保法》等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法律。
(二)、行政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 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 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城乡个体
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 《工商行政管理所条例》、《城乡 集市贸易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投机倒把行政 处罚暂行条例》及其它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行政法
规。
(三)地方法规。包括《广东省经纪人管理条例》、《广东省经济合同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办法》、《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及其它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四)、规章。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企业年度检验办法》、《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广东省城乡集市贸易管理实施细则》、《商品交易市场登记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示范文本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签证的暂行规定》、《企业动产抵押物登记管理办法》、《关于查处利用合同进行违法行为的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细则》。《商标印制管理办法》、《临时性广告经营管理办法》、《广告管理条例施行细则》、《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施行细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罚程序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走私贩私行为处罚的暂行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赔偿实施办法》及其它与工商行·政管理相关规章。
二、各级领导职责
局长:
1、带领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坚定不移地贯彻党的基本路线。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保障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牢固树立为维护社会稳定、发展惠州经济服务,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服务,为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服务的指导思想,全面完成市工商局的各项工作任务。
2、对市工商局及分局的行政工作有全面的决策 权、指挥权、协调权、并向市政府和省工商局负责。
3、主持召开重大案件的局长办公会议,对本局审 结的案件质量负首要责任,发现已结案件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时,应提交局长办公室讨论予
以纠正。
4、根据工作需要向副局长、行政执法实施部门和工作人员授权,并直接部署某些重要工作。
副局长:
1、副局长协助局长工作,对局长负责。
2、对分管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决策、指挥、处置和协调。
3、根据执法工作需要,对分管部门提请的执法财务计划进行审批,超出开支权限的提出审核意见,交由局长审批。
4、及时审批案件,严把案件质量关,对分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负责。
5、深入调查研究,加强行政处罚案件的业务指导工作。
6、负责组织开展全市性的专项工商行政管理执法活动,并向局长汇报和负责。
科长:
1、科长在局长和主管副局长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和指挥全科工作。
2、严格把好案件质量关,对本科行政处罚案件质量负首要责任。
3、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下一级工商局对口业务股(科)的工作情况,加强业务指导。
副科长:
副科长在科长的领导下,协助科长做好全科的组织领导及管理工作,对分管的工作负直接责任。
三、行政执法部门职责
(一)、法规科职责
l、负责宣传、贯彻工商行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承担局复议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3、对各业务科承办的案件进行核审。
4、承担局的行政诉讼案件的出庭、应诉工作,指导 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案件的应诉工作。
5、承担本局机关违法行使职权的国家赔偿工作。
6、负责对全市工商行政执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二)、企业登记管理科职责
l、负责市属企业及市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开业、变更、注销登记。
2、负责全市企业冠以惠州市级名称字号的审核登记。
3、依法查处违反《公司法》和其他企业登记管理法规的案件、无证经营行为。
4、办理企业法人年检,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5、监督企业的资金到位和章程的执行。
6、负责办理企业登记公告。
(三)、外资企业登记管理科职责
1、按国家工商局授权负责全市外商投资企业(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和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注册工作。
2、负责市属。“三来一补”企业的登记注册工作。
3、负责对登记注册的外资企业监督管理,并查处违反登记管理法规的企业。
4、指导本系统各县(区)的外资企业登记注册及监督管理工作。
5、管理外资企业登记注册的档案资料。
(四)、市场管理科职责
1、负责监督管理各类消费品市场和生产资料市场。
2、在监管好集贸市场的同时,参与监管金融、房地产、劳务、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市场、期货市场、文化 市场,参与市场布局的规划,做好本市市场培育工作。
3、负责市区各类市场的审批和登记工作。
4、监督检查各类市场主体经营资格,规范各类市场交易行为,维护市场交易秩序。
5、组织全市开展创建文明市场活动。
(五)、经济合同管理科职责
1、依法对经济合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全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经济合同的检查工作。
2、按照国家和省、市政府规定办理合同签证。
3、依法承办经济合同的调解工作,查处利用经济合同进行的违法行为。
4、开展"重合同、守信用“活动。
5、依法办理企业动产抵押的登记管理工作。
(六)、商标广告管理科职责
l、负责全市商标管理工作。
2、负责全市范围内的广告管理工作。
3、负责查处全市范围的假冒、侵权商标案件和违法广告案件。
4、指导广告协会工作。
(七)、经济检查科职责
l、负责监督检查市场主体的交易行为,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
2、依法或根据授权查处走私、贩私、投机倒把行为和生产、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等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3、查处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
(八)、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职责
1、负责办理冠市名称私营企业有限公司的设立,变更、注销登记和换照。
2、保护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的合法权益,查处违法违章经营活动。
3、与有关部门协调做好个体私营扶持管理工作。
4、对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主进行守法、职业道德教育。
5、指导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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