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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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委员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以保护消费者合法的社会团体。其主要职责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2条作了7项规定。具体是: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者信息和咨询服务。为了帮助消费者正确购买和使用商品,各地消费者委员会以刊物或设立咨询站的方式为消费者提供服务。 二、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工商、技监、卫生、标准、计量、物价等行政部门在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监督检查时,消费者委员会有义务参与。 三、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在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受理消费者投诉中发现的问题,消费者委员会应及时向有关 四、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这是消费者委员会一项最重要的职责。 五、投诉事项涉及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的,可以提请鉴定部门鉴定。消费者的投诉往往涉及到一些技术性的问题。为了切实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事项,分清责任,解决 六、就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支持受损害的消费者提起诉讼。消费者与经营者相对而言属于弱者,所以有必要得到社会组织、团体的支持。如消费者的权益在 七、对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和批评。大众传播媒介主要是指新闻舆论,消费者委员会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介,揭露和批评那些损害 值得指出的是,消费者委员会是社会组织,它与行政机关不同,没有行政强制力,而是依靠社会力量,通过调解、督促和社会监督等方式来发挥保护消费者权益的 |